วันที่นำเข้าข้อมูล 15 ก.ย. 2019
วันที่ปรับปรุงข้อมูล 4 ก.ค. 2022
疫情期間辦理簽證必先預約, 請將所有辦理簽證的文件(1人/檔案)寄至本處之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為了更快的審核時間, 請勿同時寄到兩個信箱)
待初步審核完成, 便回復為您確認提交實體文件的時間。
16.30後收到的Email, 將次日處理 (假日除外)
特殊觀光簽證 (STV)
此簽證計畫於2022年9月30日截止
- 簽證效期為三個月 單次入境 可延期兩次每次 各90天
- STV無法在泰國轉換為其他種類簽證
- 使用STV入境泰國者, 嚴禁在泰國工作
文件需求:
1. 護照須有效期12個月以上 (正本 及 影印本 2 份)
2. 簽證申請表兩份
3. 非台灣國民須在台灣領有外僑永久居留證
4. 自我健康聲明表
5. 醫療保險
保單之有效認定須涵蓋申請當次在泰停留總天數、分別為:
6. 確診新冠病毒COVID-19之最高醫療保險給付額度100,000美金
購買泰國保險保單:https://longstay.tgia.org/
7. 泰國相關住宿證明文件
8. 財力證明
申請人存款等值500,000泰銖之存摺 正本及影印本 (請將明細更新至申請日當天)
簽證費:
新台幣 2,300 元
可停留期限:
單次入境 90天
備註 -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 - 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您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 , 停留期限請參閱上開表格所列 - 簽證之效期於核發日開始起算、申請人應對簽證的類別之效期及其相關資訊掌控瞭解, 並於簽證有效期間入境泰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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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1. 本處可能會提出文件補充的要求,簽證的審核通過與否取決於簽證官的認定及申請人所補充的文件。 2. 所繳之簽證費一概不退費,無論核發簽證與否。 3. 本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本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4. 當進入泰國時,移民局可能要求證明持有充足的資金。所有非移民簽證,個人需準備20,000以上泰銖, 一個家庭40,000以上泰銖或等值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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