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護照
申請新本泰國電子護照
1. 成年人申請新本泰國護照所需文件如下 :
備註 : 新護照申請人須本人前來申辦並備妥上述文件包含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前來辦理
手續費 :
5年效期 | 新台幣 | 1,150 | 元整 |
10年效期 | 新台幣 | 1,725 | 元整 |
送件時間:上午 09.00 至 11.45 時
工作天 : 約為30天\
申請者如需要本辦事處安排郵寄服務,申辦護照時請備妥咖啡色牛皮信封。
該信封須填妥回郵收件正確地址包含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聯絡電話並貼新臺幣 60 元整之郵資交付承辦人員。
2. 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要申請新本泰國電子護照者所需文件如下 :
(1) 填寫一份申請表格 (下載)
(2) 泰國出生證明
(3) 年滿七歲之未成年人須出示泰國國民身分證
(4) 父母其中一方為泰國籍者須出示泰國國民身分證護照及戶口名簿
(5) 父母其中一方為台灣籍者須出示台灣國民身分證及台灣護照
(6) 父母雙方須出示泰國結婚證書如為中文版本之結婚證書須翻譯為英文並經台灣外交部及法院驗證
(7) 其他文件如需要例如姓名更改證明文件
備註 : 父母雙方需帶未成年小孩一同前來辦理並出示上述之所有文件之正本及影印本影印本請已A4 之紙張規格影印
中翻英之文件驗證每份為新台幣500元整之手續費
5年效期 - 新台幣1,150元整
送件時間:上午 09.00 至 11.45 時
工作天 : 約為30天
申請者如需要本辦事處安排郵寄服務,申辦護照時請備妥咖啡色牛皮信封。
該信封須填妥回郵收件正確地址包含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聯絡電話並貼新臺幣 60 元整之郵資交付承辦人員。
3. 護照遺失者須附下列文件
(1) 填寫一份申請表 (下載) 及調查紀錄表格一份 (下載)
(2) 向移民署服務中心申請之護照遺失證明英文版正本
(3) 護照影印本一份
(4) 泰國國民身分證
(5) 外僑居留證或台灣國民身分證
(6) 其他文件例如姓名更改證明文件
備註 :
1. 申請新本泰國護照者應親自前來申辦
2. 出示上述之所有文件之正本及影印本影印本請以A4 之紙張規格影印之
手續費 :
5年效期 | 新台幣 | 1,150 | 元整 |
10年效期 | 新台幣 | 1,725 | 元整 |
工作天 : 約30天
送件時間:上午 09.00 至 11.45 時
申請者如需要本辦事處安排郵寄服務,申辦護照時請備妥咖啡色牛皮信封。
該信封須填妥回郵收件正確地址包含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聯絡電話並貼新臺幣 60 元整之郵資交付承辦人員。
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 | 9:00-12:00, 14:00-17:00 | |
🕿 | 泰國公民服務 | (8862) 2775 2211 |
泰國簽證業務 | (8862) 2773 1100 | |
🖷 | 傳真 | (8862) 2740-3300 |
🖅 | 總務 |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泰國公民服務 | [email protected] | |
泰國簽證業務 |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