วันที่นำเข้าข้อมูล 15 ก.ย. 2019
วันที่ปรับปรุงข้อมูล 14 ส.ค. 2024
Non-immigrant-ED (留學簽證)
請附下列證明文件:
1. 護照正本 ( 需有六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
2. 國民身份證影本 ( 正反面各一份 並依原比例剪下釘於申請表左上角 )
3. 二吋彩色白底,頭部 3.6 公分至 3.2 公分大小,照片一張 ( 六個月內 )
4. 簽證申請表 (本處官網下載點 : https://pse.is/5pfm76 )
5. (大學以下者)須附:
(1) 泰國教育部核准入學公文正本
(2) 學校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以確認該學生之入學資格信函請註明申請留學簽證類別信函正本(一個月內有效)
(3) 學校需抬頭指定給學生之入學許可函正本(一個月內有效)
(4) 學校執照影本(經有權力之主管簽名蓋學校正章)
6. (大學以上者)須附:
(1) 學校需發函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以確認該學生之入學資格信函請註明申請留學簽證類別 信函正本(一個月內有效)
(2) 學校需抬頭指定給學生之入學許可函正本(一個月內有效)
(3) 學校執照影本(經有權力之主管簽名蓋機構正章)
(4) 英文存款證明和三個月以上詳細存款記錄存摺簿正影本(存款金額不低於台幣200,000元,須更新至申請日前一日)
7. 簽證費新台幣 2,300 元整
聯絡方式 : Office of the Private Education Commiss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ailand
電話 : (+66)2282-9598, (+66)2628-9049 傳真: (+66)2282-9634
備註:申請就讀泰國私人的機構或組織的特別學習課程(例如: 語言、潛水、泰拳、電腦、美容…之課程)之留學簽證 Non "ED"(在台灣擁有居留權之人士)
1. 須本人親來
2. 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需有六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3.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各一份並依原比例剪下釘於申請表左上角)/未滿18歲請附戶口名簿影本/居留證正影本(外籍人士)
4. 二吋照片一張 彩色白底,頭部 3.2 公分至 3.6 公分大小 (六個月內)
5. 學校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以確認該生之入學資格 信函請註明申請留學簽證類別 信函請提供正本(一個月內有效)
6. 泰國教育部許可學校之所有相關文件影本 例如 學校執照 學校課程規劃等等 ………並經有權力之主管機關認證正本
7. 泰國教育部核准入學公文正本
聯絡方式:Office of the Private Education Commiss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ailand
電話:(+66)2282-9598,(+66)2628-9049 傳真:(+66) 2282-9634
8. 英文存款證明和三個月以上詳細存款記錄存摺簿正影本(存款金額不低於台幣200,000元,須更新至申請日前一日)
9. 審核時間長短依個件處理其必要性
10. 簽證費新台幣 2,3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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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 - 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您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 , 而停留期 限請參閱上開表格所列 - 簽證之效期於核發日開始起算、申請人應對簽證的類別之效期及其相關資訊掌控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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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1. 本處可能會提出文件補充的要求,簽證的審核通過與否取決於簽證官的認定及申請人所補充的文件。 2. 所繳之簽證費一概不退費,無論核發簽證與否。 3. 本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本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4. 當進入泰國時,移民局可能要求證明持有充足的資金。所有非移民簽證,個人需準備20,000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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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 | 9:00-12:00, 14:00-17:00 | |
🕿 | 泰國公民服務 | (8862) 2775 2211 |
泰國簽證業務 | (8862) 2773 1100 | |
🖷 | 傳真 | (8862) 2740-3300 |
🖅 | 總務 |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泰國公民服務 | [email protect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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