วันที่นำเข้าข้อมูล 19 ก.ค. 2024
วันที่ปรับปรุงข้อมูล 14 ส.ค. 2024
非移民ED Plus簽證(Non-ED Plus簽證)
適用對象:在泰國大學攻讀學士學位或以上學位的國際學生
1. 護照正本、(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並包含至少一張完整的空白簽證頁)。
2. 簽證申請表。
3. 照片( 兩吋、6個月近照、護照規格一張)。
4. 財力證明( 銀行存款證明或贊助者財力證明)。
5. 泰國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學位的大學錄取確認正式信件。
6. 正式入學許可確認函,須詳細註明入學學士或以上學位之詳細資訊並由授權人簽字,同時附上授權人身分證/護照影本。
入境次數:單次
簽證效期:3個月
停留期限:最長90天
簽 證 費:2,300新台幣(僅限現金)
福利:免申請重入境許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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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領事官員保留在必要時要求提供額外文件或面談的權利,並有權拒絕任何申請而無需提供理由。 - 簽證費不可退還 - 某些國家的國民只能在其本國/居住國的泰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或指定的泰國大使館申請簽證。 因此,建議旅客在出發前聯絡最近的泰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以了解可以在哪裡申請泰國簽證。 -下列國家申請人須持有台灣地區外僑居留證 及 親自前來本處辦理 : 阿富汗、阿爾及利亞、孟加拉、喀麥隆、中國, 中非共和國, 剛果民主共和國、埃及、赤道幾內亞、 加納、幾內亞、伊朗、伊拉克、黎巴嫩、賴比瑞亞、利比亞、尼泊爾、奈及利亞、北韓、巴基斯坦、 巴勒斯坦、剛果共和國、聖多美普林西比、獅子山共和國、索馬利亞、斯里蘭卡、蘇丹、敘利亞、葉門。 |
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 | 9:00-12:00, 14:00-17:00 | |
🕿 | 泰國公民服務 | (8862) 2775 2211 |
泰國簽證業務 | (8862) 2773 1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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